来信情况
信息标题 关于我家农田被人强行占用修路的投诉
来信人 刘覃娜 来信时间 2017-09-08 21:35:00
来信内容    

尊敬的州领导:

您好!我是永顺县毛坝乡毛坝村刘覃娜。我和我爸妈这几年一直生活在乡村干部不公平对待的阴影中,这得从习近平主席来我们湘西视察开始提出扶贫,村村通路开始。本来是无比幸福的事情,可是我们家的噩梦就来了,我爸妈都是老老实实的农民,一辈子都靠着耕地养育我们几个孩子,村里本来应相互体谅包容把路修好,可是当主干道修好之后,有一家霸道的人占着自己亲戚在村里,乡里当干部,直接对我家农田实行强行霸占,不与我家沟通,不与我家协商补偿,没给任何一句话就开工了。爸妈不让,他家亲戚乡干部直接替他家出面,还站在我家农田那里给他家撑腰,有些看不过去的村民偷偷告诉我家,他们明天要叫挖掘机直接去挖。还有一个信息,路在我家和他家农田中间,他不占自己家一点农田,要全部占我家的,这太不公平了,我爸妈没什么文化,请求政府帮忙主持公道。

 


答复情况
领导签批    

   转永顺县政府处理。

 向忠

  2017913

处理部门 永顺县毛坝乡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7-11-07 00:00:00
回复内容 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关于20170184〕号网上来信的回复

州长信箱管理办公室转来的《关于交办刘覃娜来信事项的函》(州长信箱函〔2017108号)已收悉。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:

20093月毛坝村修建河坝溪5组通组公路由刘利田、郁传忠、刘明丁、向荷花、刘明富牵头,并由他们几人与涉及需占田占地的农户商议,以占田占地每亩2000元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,资金由村民自筹。通过当时的商议,刘明善(刘覃娜父亲)本人已同意并亲自划线,划线后刘明善就离开进城了,公路动工第二天,刘明善就打电话给刘明富说不能动工,刘明善认为动工的范围已超出了他划线的范围,按每亩2000元的标准来算,给他补偿的300余元,他认为少了。由于刘明善不允许动工,所以这条通组公路就改道了。2017 8月因向荷花要修到户路的硬化,将原老路降低了,但并没有占到刘明善的田。因原老路紧贴着刘明善家的田,降低了可能会造成刘明善家田坎垮坎。经过乡政府及村里出面与向荷花协调,向荷花愿意出钱给刘明善家水田边修堡坎(由于老路降低了,可能对刘明善家田坎造成垮坎)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永顺县毛坝乡人民政府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11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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